恶狗伤人事件频发,责任谁来担?养狗法规解读与安全提醒
发布时间:2025-12-12 02:57:49

年初之时,在哈尔滨之下的依兰县内,有一位女性于路边之地,当她正在作漫步之行时,遭遇到了一只以突然之势乍然而现的大型犬只,此犬只进行了持续达数分钟之久的撕咬举动。这样的一类事件并不是单单出现的一个例子,它直接指向了一个有着很强烈被需要解决之感的公共安全方面的问题,那就是在城市当中对于大型犬只展开的管理这件事情存有着漏洞,而这个漏洞已然成为了对居民日常所拥有的安全构成威胁的非常明显的隐患 。

管理漏洞与规则失守

犬只体型、品种受到限制,在养犬管理条例里有规定,遛狗得系绳、戴嘴套也在法规中,然而许多城市虽有养犬管理条例,可执行时却常现空白,街头巷尾这些规定并未被普遍遵守,“纸上规定”跟“现实放任”存在差距,致使潜在风险无处不有。

在日常场景里,于清晨时分,或者傍晚时段,在公园之中,在小区步道之上;常常能够看见,那些没有拴绳的大型犬只,在自由自在地活动着。饲养犬只之士,有的时候过高地估计了自家犬只温顺的程度,要不然就是出自于存在的侥幸心理;从而忽视了,犬只对于其他人实际上能够造成的惊吓,乃至于由此带来的实质伤害。管理方面出现的懈怠,直接致使了公共空间安全感出现了降低的情况。

法规明确与责任界定

我国《民法典》在这方面有着清楚的定义。规定于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要是饲养宠物给他人带来了伤害这样的情况,那么饲养者或者管理宠物的人就得去承担侵权时候该所负的责任。更为关键的是,对于那种被禁止去饲养的烈性犬这类具有危险性质的宠物,依据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来看,不管遭受伤害的人有没有过错,饲养宠物的人都必须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今年2月份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典型案例,重新强调了上述原则。最高法民一庭的庭长陈宜芳清晰地表明,饲养危险动物导致伤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这在司法层面增强了“养犬得负责”的观念,给受害者维护权益提供了稳固的法律支撑,还告诫饲养者一定要遵循法规。

受害者维权面临的重重困难

纵然法律条文清晰明确,然而受害者于实际维权进程当中常常举步维艰,事故发生之际,犬只主人没准会快速撤离现场,不容易确认其身份。即便寻获饲养者,也兴许遇到推诿责任且拒绝赔偿的状况,取证的进程会耗费时间以及精力。

有部分饲养者,其经济赔偿能力欠缺,致使判决难以执行。另外,一些受害者,因伤情不算严重,或者怕麻烦,故而选择沉默,这在无形中对违规行为起到了纵容作用。由于维权成本高昂,且过程繁杂琐碎,导致许多侵权行为,未能受到应有的追究以及惩戒。

地方实践的探索与处罚措施

针对问题,好多城市已然着手探寻更严苛的管控举措。比如说,杭州市针对“遛狗不拴绳”这种行为,罚款上限能够达到1000元。而武汉市呢,把严重的违规养犬行为和个人信用体系关联起来,违规的人有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这些举措是以提升违法代价来构建震慑力为目的,有些区域除了罚款之外,还制定了没收犬类这般的规定,以及一定时长内禁止饲养此类的惩处 ,这些探索体现出地方行政部门 在对养犬权益跟公共安全予以权衡之际,所实施的治理作法变得更深思熟虑和积极些了 。

遭遇攻击时的紧急应对方法

要是不幸碰到犬只发动攻击,保持沉着冷静且采用正确办法是极其关键的。首先要防止直接去看狗的眼睛或者转身奔跑,这般做也许会激起它的追逐天性。能够试着拿衣服、背包之类的物品去盖住狗头,以此来阻碍它的视线。

如果手上没有能用来遮盖的东西,那就打狗狗的眼睛,或者打它的鼻子,又或者打其腹部等脆弱的部位呀,以迫使它松开嘴巴。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去拍打狗的背部,因为这么做往往没效果而且还可能把它激怒嘞。利用自己身体的重量压在狗的颈部上,还是利用身体重量压在狗的肋骨上,这同样也是能让它放弃撕咬行为的很有效的一种方式哟。

预防根本:狂犬病免疫与犬只管理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所发布的报告明确指出,若要将狂犬病予以消除,那么犬只的疫苗接种比率需要达到70%以上,以此来构建起有效的免疫屏障 然而在实际情形当中,数量众多的狂犬病疫苗被应用在了人身上,这属于一种被动的补救措施而已,主动地为犬只实施免疫才是成本更低且成效更为根本的预防策略。

这需要管理从源头着手,其中涵盖强化犬只登记,进行强制免疫,操控流浪犬数量等方面,而这一系列作为且只有这般建立起覆盖大多数犬只的免疫防线,才能够于深层次将因为动物咬伤所引发的疾病传播风险予以削弱控制,于关爱动物和保障公共场所健康这两个必定要同时加以周全处理关照的层面而言。

你觉得,于您所居住的那个城市而言,要达成文明养犬、保障公共安全这一目标,当下最为急切需要强化的究竟是严格执法呢,还是提升饲主责任意识呢,又或者是完善犬只登记与免疫体系呢?乐意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察以及建议的话,如果认为本文具备探讨价值,那就请点赞给予支持。